關於我們

一、 沿革

民國89年6月由陳榮典學長擔任籌備會主任委員,召集全國已成立的七個地方校友會(台北市、台北縣、新竹區、苗栗縣、台中區、台南市、高雄市)共同協助籌組校友會全國總會,於同年11月12日正式成立『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校友會全國總會』,並由陳榮典學長首任全國總會理事長。

二、 宗旨及任務

宗旨:聯絡校友感情,協助母校發展,服務社會,貢獻國家。
任務:
(1)校友之聯繫及服務
(2)發行校友通訊
(3)辦理各項學術文化交流及學術性活動
(4)協助母校發展及提升母校聲譽
(5)輔導協助各縣市成立校友會
(6)協助校友及在校生急難救助

三、組織

  • 本會會員是以團體會員推舉之會員代表制行之。
  • 團體會員之代表推舉依本會章程規定,以加入本會之各地區校友會及未立案之聯誼會推派會員代表人數,目前全國共12個已立案的地區校友會加入本會,包含台北市、新北市、桃園市、新竹市、苗栗縣、台中市、南投縣、台南市、高雄市、金門縣、花蓮縣、宜蘭縣校友會會員代表共110位。
  • 本會會員代表之總人數名額,系依各地區校友會當屆在籍會員人數之比例分配。
  • 本會置理事35人,候補理事11人,監事11人,候補監事3人。
  • 理事會遴選11名常務理事,含理事長一名及若干名副理事長。
  • 監事會遴選3名常務監事,含監事會主席一名。
  • 組織以會員代表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。
  • 大會閉會期間由理事會代行職權。
  • 理事會下設置校友聯誼、編輯、法規、募款、資產財務管理等五個委員會及秘書處(含四季高爾夫球社、槌球社、百岳登山社等社團,以及行政、會務、活動、公關等各項工作)

第十屆組織圖